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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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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为加快推动工程教育改革,加强新时期我国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继续设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和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现将2013年度本专项一般项目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
  本专项一般项目公开招标,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左右,申报须参照指南(见附件)。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特殊项目经批准可延长1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
  三、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0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2013年度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1212开始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已启用2013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说明:未注册的申请者,注册时所属学校须选择成都学院;已注册的申请者使用原来的账号和密码直接登录申报系统。
五、其他要求
  1.申报者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纸质的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五、申报截止时间
学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15请申请者先将申报材料报送各学院科研秘书,再由科研秘书初审汇总后统一将申报材料和各学院申报统计表报送科技处。
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的《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报送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要求统一用A4纸印制,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
联系人:夏敬标
 址;行政楼203 室
联系电话:84616523
E-mail: cdukjc@126.com
 
 科 技 处
201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