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关于申报201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通知

浏览人次:
各学院、部门:
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已开始受理申报,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申报质量。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申请者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申报课题,并参照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经费资助额度,依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合理的经费预算。
二、选题要求
为进一步突出重点,针对我国艺术科学各门类学科理论体系建设中的薄弱环节、我国文化建设中亟待研究回答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确定了若干重点领域和优先研究方向,为全国艺术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和社会各界有关人士提供研究参考,具备相应学术积累、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的申请者可在相关的范围和方向下自行拟定题目,其中优先研究方向的申报课题一经获准立项,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求,适度放宽资助额度。鼓励艺术科学学科理论体系建设重要领域、方向与我国文化建设重大现实问题研究的集体攻关项目,鼓励这些研究领域与方向中优势学术资源的整合;除重要的基础研究外,鼓励以高水平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最终研究成果进行申报。
跨学科课题应根据主要研究内容按照“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并在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栏中,注明主要涉及的学科。
三、申报条件
1、重点项目的申请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须是完成过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的负责人(需在《申报、评审书》中提供完成过的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的证明材料);
     一般项目的申请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须在与申报项目相关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发表相关研究论文至少3篇(须在《申报、评审书》中注明论文发表的题目、期刊名称及时间);
     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4年3月10日之后出生)。如申请人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须由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2、申请人填报项目的参加者或推荐人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
4、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5、得到政府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其他部委办以及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资助的课题结项前,其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上述各类课题的结项均以结项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并须提供结项证书复印件,附于《评审书》中。
四、结题时间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完成时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至3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类课题应根据所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完成的时间,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
五、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立项:
1、编著或一般性的译著;
2、教材编写和一般性的工作研究;
3、以编纂丛书为目的;
4、已立过项的选题,且此次申报论证中又无新的研究内容。
六、申报时间
学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27日。请申请者先将申报材料报送各学院科研秘书,再由各学院科研秘书初审汇总后统一将申报材料、各学院申报统计表报送科技处。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附于申报书后面)一式4份、论证活页一式6份及电子文档。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4纸印制,于左侧装订成册。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
联系人:夏敬标
地 址:行政楼203 室
联系电话:84616523
E-mail:cdukjc@126.com 
 
                                                                  科 技 处
                                                              201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