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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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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为加快推动工程教育改革,加强新时期我国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继续设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和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现将2012年度本专项一般项目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
  本专项一般项目公开招标,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左右,申报须参照指南(见附件)。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特殊项目经批准可延长1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
  三、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9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2012年度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9月28日开始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已启用201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说明:未注册的申请者,注册时所属学校须选择成都学院;已注册的申请者使用原来的账号和密码直接登录申报系统。
五、其他要求
  1.申报者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纸质的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五、申报截止时间
学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10月28日。请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将纸质的《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报送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夏敬标
    地  址;行政楼203 室 
    联系电话:84616360 
    E-mail: cdukjc@126.com 


 科 技 处
2011年9月28日

附件:
1、2012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指南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