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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研究中心 2017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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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研究)科研项目2017年度课题指南》已发布,现将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

本年度项目设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筹项目。面向省内外各高校、科研机构,及党政机关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并鼓励高校在读博士生、硕士生,及部分省内外有志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研究的文化教育部门人士申报课题。  

申报条件:1、申报重点课题的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学位或主持完成过省厅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2、申报一般课题的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学位。3、申报青年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或本科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11日以后出生)。4、申请自筹项目的负责人不受上述条件限制。"老少边穷"地区及合作单位研究工作者的特色研究可适当放宽职称或学历要求。申请人要依据《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公告的要求进行申报工作。申请资助经费要有合理的预算,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并根据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提出预算。批准立项的自筹经费课题,与经费资助课题实施相同的管理。中心接受带项目与经费进入中心立项,并将适当给予经费补贴。中心鼓励以课题组的方式申报课题、鼓励在公共文化方面有实践经验的人员申报课题。

二、申报结题要求

按规定,凡有省教育厅及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科研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在立项评审会召开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申报事宜走访评审专家,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本中心课题的最终成果为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重点项目成果为一部专著或2篇核心期刊,一般项目成果为1篇核心期刊或2篇省级刊物,若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应有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领导签署的肯定性批示。最终成果须明确标注“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研究中心2017年重点(或一般或青年或自筹)项目”。课题研究成果归属本中心。成果形式为论文或者研究报告者完成时限为一至二年;成果形式为专著者,原则上应为公开出版物,完成时限为二至三年。尚未公开出版者,需提交书稿一式三份,由中心组织学术委员会三人以上鉴定通过方可结题。

三、注意事项

申报人须登录成都大学科研管理系统(http://202.115.86.233/business/login.jsp),将项目申报信息准确录入相应申报计划(完善基本信息,包括非必填项),将定稿申请书(WORD版本)作为附件上传。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申报备案通过(审核状态为“学校通过”),方可提交纸质材料,否则,科研处不接收申报材料。

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424,请申报者将纸档申报书一式6份(其中原件1份,A4纸左侧装订)、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6份(A4纸,单独装订),电子档申报书、论证活页和项目申报统计表等按时交至各科研秘书处汇总后报送科研处。

四、联系方式

人:刘老师

联系地址:学术交流中心C303

联系电话:84616523

电子信箱:3088366385@qq.com

附件下载: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研究中心2017年度课题申报附件

下载链接:http://pan.baidu.com/s/1c1GzI3A

 

科研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1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