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应用心理学研究中心2017年度开放课题指南》已发布,现将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为避免重复立项,已获得四川省社科联和省教育厅立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相同的项目申报四川应用心理学研究中心项目。
(二)承担四川应用心理学研究中心课题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本年度申报项目负责人。
(三)申报年度内,项目负责人只能向本中心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第一主研最多只能同时参加本中心两个项目的申请。
(四)项目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将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并取消获准立项项目。
(五)为保证项目评审的公正,要严格评审纪律,任何单位或个人在评审前不得以任何形式走访评审专家,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六)按照四川省社科规划办及四川省教育厅科技处有关规定,凡申报本中心课题,不占该校指标。各高校及相关机构对项目申报单位及个人要加强项目申报的指导与审核,确保申报质量。批准立项的研究项目,一般应在2年内完成,其中,重点项目2到3年内完成。批准立项的项目,必须与中心签订项目责任书。
(七)课题指南所列的研究方向,是供申报者选题的研究领域、申报范围和方向,申报者也可在相关方向中自选题目。
二、资助类别
本次项目设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自筹项目三类,有较好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优先考虑立项。
(一)重点项目 申请者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资助项目1—2项,资助额度1—2万元/项;项目要求在2-3年内完成。结题成果要求1篇SCI/SSCI论文,或2篇心理学报/中华医学系列论文,也可以是其他英文论文,或联合申报省级三等奖以上的科技奖励。
(二)面上项目 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其中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需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资助项目8—15项,资助额度0.4—0.8万元/项;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结题成果为1篇以上的心理学报/中华医学系列论文或中文核心。
(三)自筹项目 申请者原则上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者申报需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资助项目3—5项,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结题成果可以是论文、专著或研究报告。
注:以上项目结题成果发表时须注明“成都医学院四川应用心理学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字样。
三、注意事项
申报人须登录成都大学科研管理系统(http://202.115.86.233/business/login.jsp),将项目申报信息准确录入相应申报计划(完善基本信息,包括非必填项),将定稿申请书(WORD版本)作为附件上传。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申报备案通过(审核状态为“学校通过”),方可提交纸质材料,否则,科研处不接收申报材料。
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13日,请将纸档《申报书》5份、《活页》7份,电子档《申报书》、《活页》、项目申报统计表按时交至各科研秘书处汇总后报送科研处。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地址:学术交流中心C303
联系电话:84616523
电子信箱:3088366385@qq.com
附件下载:应用心理学研究中心2017年度开放课题申报附件
下载链接:http://pan.baidu.com/s/1qXZEck0
科研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