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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2017年度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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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17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本年度项目申报包括了“中心研究项目”、中心和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联合发布的“外语教育研究项目”两大类,现将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中心研究项目申报立项以外国文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为主要方向,针对当前外国文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所面临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二)中心与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联合发布的“外语教育研究项目”,紧紧围绕“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主题,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指导思想开展项目研究。 研究项目应从外语教学实际情况出发,发现和解决教学中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要注重体现现代教育思想、教学方法,教学模式,提升教学质量方面;研究应提出创新性的教学理念、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法,旨在解决高等学校英语教育改革过程中的现实问题;应当立足本学科,开展跨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切忌低水平重复;预期成果应具有推广价值。

(三)选题要遵循2017年的项目指南。对指南未涉及到的领域,若申报者认为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也可以自拟题目申报。

(四)申报本中心重点研究项目的主持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本中心重点项目结题时需在相关研究领域申报成功省部级以上的课题或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的奖项。

凡四川省内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从事外语教学的研究人员均可申报。

(五)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再作为成员参与其他项目。

(六)凡在申请、推荐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申请人和推荐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本中心项目。

(七)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科技处的有关规定,省教育厅项目未结题者不得参加本年度的项目申报。

二、成果要求

(一)凡获本中心资助的科研项目,均须在成果显要位置标明“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

(二)凡获得外语教育研究项目资助的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

研究成果若不符合以上要求,将不予结题。

三、注意事项

申报人须登录成都大学科研管理系统(http://202.115.86.233/business/login.jsp),将项目申报信息准确录入相应申报计划(完善基本信息,包括非必填项),将定稿申请书(WORD版本)作为附件上传。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申报备案通过(审核状态为“学校通过”),方可提交纸质材料,否则,科研处不接收申报材料。

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324,请将纸档《申报书》2份;电子档《申报书》、项目申报统计表按时交至各科研秘书处汇总后报送科研处。

四、联系方式

人:刘老师

联系地址:学术交流中心C303

联系电话:84616523

电子信箱:3088366385@qq.com

附件下载: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2017年度课题申报附件   http://pan.baidu.com/s/1bJRSbO

科研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17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