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四川中小学教师师德研究中心2016年度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经“师德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审定已公布。现将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服务基础教育,突出应用性,推动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师德研究中心”2016年度课题主要围绕师德基本理论、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师范生师德教育等问题进行研究。课题类别分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其中,重点课题每项资助0.4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0.2万元;自筹课题经费自理。
三、选题要求
申请者根据《课题指南》确定选题方向、研究内容,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对于《课题指南》未涉及的选题,只要符合课题立项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且选题内容确有研究价值的,申请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进行自选课题申报。
四、申报条件
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重点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课题负责人不具备以上职称条件但确有较强科研能力的,可由两名本学科正高级职称专家填写推荐意见后申报。重点课题鼓励团队申报。
课题申报者作为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师德研究中心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师德研究中心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师德研究中心课题的申请;已经获得“师德研究中心”立项的在研课题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师德研究中心课题。
五、结项要求
课题研究成果应有所创新。研究成果形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者,研究时限为1—2年;研究成果形式为专著者,研究时限为2—3年。课题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算,课题延期或调整课题组负责人须经师德研究中心批准。
重点课题结项时应至少在CSSCI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出版专著1部,一般课题结项时应至少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公开出版、发表的相关成果,专著须注明“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中小学教师师德研究中心资助项目”,论文须注明“本研究得到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中小学教师师德研究中心课题(项目编号:XXXXXX-XXX)资助”;未注明的,不予结项。
结项受理时间及具体要求,请关注师德研究中心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注意事项
课题申报者用计算机逐项如实填写《四川中小学教师师德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书》,同时打印纸质版,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须保持一致。
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22日,请申报者将《申报书》(一式4份及电子档)、电子版统计表按时交至各科研秘书处汇总后报送科研处。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 邱老师
联系地址:学术交流中心C303
联系电话:84616523
电子信箱:3088366385@qq.com
附件下载:
1. 四川中小学教师师德研究中心2016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2. 四川中小学教师师德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书
3. 申报统计表
4. 四川中小学教师师德研究中心立项课题结题资料
科研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