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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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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委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请各申报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申报质量。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为我校在岗的教职工及兼职特聘研究员、特聘教授,请各申报学院严格审核

2.申请者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请者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4.申请者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者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131日后出生)。

5.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资助额度

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者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20135月修订)》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见附件)的要求,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三、申报学科选择要求

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见附件)填写《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四、选题要求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6年度课题指南》(见附件)条目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两类。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选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申请者在选题和论证时,尤其要关注国家历年立项项目,避免重复选题,盲目论证,提高申报质量。

五、完成时限

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六、限项规定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63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七、申报时间节点

1.请申请者将纸质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初稿)一式三份报送各申报学院,再由学院科研秘书汇总后,在201611816时前将汇总表、申请书、活页报送至科研处(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科研处将在120日邀请相关专家面对面对申报书初稿进行初评,请申请者务必保证120日到校,并保证通讯畅通,以便评审专家及时沟通相关信息。

3.。请申请者将申报材料一式7份提交学院,再由各学院科研秘书审核汇总后统一将正式申报材料和申报统计表于20162189时至15报送科研处,学校最终上报时间为201621816,逾期不受理。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申请书、论证活页(各一式7份)及电子文档。纸质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均采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确保纸质申请书与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电子文档统一打包名称:“2016年社科基金申报—XX学院1.汇总表,2.姓名—项目名称—申报类型)

特别提醒:

1.因国家社科基金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报送全国规划办,请申请人严格按学校申报通知及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

2.申报材料中,学校名称统一填为“成都学院”。

3.请申请者认真阅读《申报自查表》(见附件),逐条检查申报材料。

4.由于此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且在假期期间,请各申报学院认真组织和初审,按时统一报送申报材料。

人:刘兵、邱露

    址:学术交流中心C303

联系电话:84616523

E-mail  3088366385@qq.com

 

附件: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材料

                                    

                                                               科研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1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