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科技部《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384号)、四川省科技厅《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第一批项目的通知》(川科发计〔2015〕14号)相关文件精神,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第一批项目必须紧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http://www.most.gov.cn/公告公示),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请资格要求、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科技厅负责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第一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以定向组织和自由申报相结合,请有意向申报的学院、部门将选题及项目申请意与科技厅相关处室充分沟通,科技厅相关处室同意申报的,请于2015年11月23日前将相关材料交科研处,请准备10-15分钟的PPT于2015年12月15日-20日期间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咨询论证择优推荐,逾期将不再办理。
(四)咨询论证通过的项目(另行通知)请按要求于2016年1月4日以前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
科技厅计划处联系人:
屈 智,电 话:028-86671416
杜建宏,电 话:028-86661592
二、科技厅申报专项受理处室
高新处受理“新能源汽车”试点专项。
联系人:杨 欣,电 话:028-86715358
农村处受理“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七大农作物育种”专项。
联系人:游晓峰,电 话:028-86717372
社发处受理“数字诊疗装备研发”、“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专项
联系人:石梁萍,电 话:028-86710082
基础处受理“干细胞及转化研究”专项
联系人:刘 行,电 话:028-86717593
三、学校联系人
科研处:邱露
地 址:行政楼218室
联系电话:84616523
科研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