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已经开始受理申报,请相关学院及部门积极组织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和资助经费
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设置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和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
1、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资助额度为30万元;
2、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资助额度为18万元;
3、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青年课题,资助额度为15万元;
4、教育部重点课题,资助额度为3万元;
5、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资助额度为2万元。
申请者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并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科学的经费预算。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79年7月25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3、申请者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限制规定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非课题负责人同年度最多只能作为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课题组成员进行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14年7月2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需附证明)。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凡以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四、结题时间
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1-3年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其他类型研究课题可适当延长。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五、申报要求
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涉及14个学科,课题申请者根据《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进行选题论证,依照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
2、本年度只设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者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3、重点课题填写《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教育学)投标书》;其他类别课题申请者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申请者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六、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9日。请申请者先将申报材料报送各学院科研秘书,再由科研秘书初审汇总后统一将申报材料和各学院申报统计表报送科技处。
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重点招标课题的纸质申报书和论证活页各一式8份及电子文档;
2、其他类别课题的纸质申报书一式4份、论证活页一式8份及电子文档;
3、纸质申报书和论证活页均采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分别装订。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
联系人:夏敬标
地 址:行政楼201 室
联系电话:84616523
E-mail: cdukjc@126.com
附件: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申报材料
科技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