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已开始受理申报。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委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请各学院和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申报质量。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4、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者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79年3月1日后出生)。
5、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经费
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4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资助经费均为20万元。
申请者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2013年5月修订)》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三、申报学科选择要求
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四、选题要求
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请申请者仔细阅读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详见附件),做好选题工作。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4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两类。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者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选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者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五、时限规定
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六、限项规定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者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4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课题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七、申报时间安排
1、请申请者将纸质申请书、论证活页各一份报送各学院。学院组织初评后,再由学院科研秘书汇总申报材料和初评结果排序表于2014年1月8日报送科技处。科技处将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申报材料返还时间另行通知各学院。
2、学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2月17日。请申请者将修改后的正式申报材料报送各学院,再由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将正式申报材料和各学院申报统计表报送科技处。正式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申请书、论证活页(各一式七份)及电子文档。纸质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均采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要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文档内容一致。
特别提醒:
1、在申报材料中,学校名称统一填为“成都学院”。
2、请申报者认真阅读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自查表,并逐条认真自查申报材料。
联 系 人:夏敬标
地 址:行政楼201 室
联系电话:84616523
E-mail: cdukjc@126.com
科 技 处
2013年12月11日
附件: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