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关于申报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2012年度课题的通知

浏览人次:
各学院、部门:
四川省教育厅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2012年度课题开始受理申报。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统领,侧重对医药卫生法治领域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深层次、前瞻性、对策性研究,为促进我国医药卫生法治建设、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益、保障医药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经验,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二、资助类别及申报要求
本次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一)重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的科技人员,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项目应列3个以上的子项目,其中要求至少1个子项目负责人是跨单位的;资助项目3-5项,资助额度1-3万元∕项;项目要求在2-3年内完成。结题成果应是专著、论文或已为政府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等,其中,论文和研究报告结题要求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2篇以上论文或在全国专业性杂志——《医学与法学》刊上发表3篇以上论文。
(二)一般项目:申请者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级技术职务人员申报项目的,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采取研究中心经费资助(资助额度5000-8000元∕项,资助项目6-10项)和研究中心仅立项不资助(承担单位配套资助)两种方式;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结题成果应是专著、论文或已为政府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等,其中,论文和研究报告结题要求在全国公开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文章(其中1篇须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或《医学与法学》刊上)。
(三)青年项目:申请者原则上应该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39岁以下;采取研究中心经费资助(资助额度3000-5000元∕项,资助项目8-15项)和研究中心仅立项不资助(承担单位配套资助)2种方式;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结题成果应是论文、专著或已为政府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等,其中,论文和研究报告结题要求在全国公开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文章。
注:以上项目结题成果发表时须注明“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字样。
三、答辩及中标
重点项目经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初审合格后,还需进行答辩;答辩通过后,由学术委员会最终审定;中标项目负责人需同中心签订项目合同书。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经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由学术委员会最终审定;中标项目负责人需同中心签订项目合同书。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220。请申请者先将申报材料报送各学院科研秘书,再由科研秘书初审汇总后统一将申报材料和各学院申报统计表报送科技处。
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各一式5份)、电子文档。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4纸印制,于左侧装订成册,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
联系人:夏敬标 
 址:行政楼203  
联系电话:84616523
E-mailcdukjc@126.com
 
                                                     
                                                   201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