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所:
现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请各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推荐申报相关工作。
一、申报条件
全省范围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国专利,均可以申报中国专利奖。
(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无权属纠纷;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二、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纸件1份:申报书,附件-如专利产品图片或者照片纸件材料,专利证书、获奖证书、专利应用证明复印件,以及其它证明专利技术水平高、专利保护效果好、专利实施经济社会好的证明材料,附件资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
2.申报材料电子文档1份:请用U盘/光盘储存。包含:申报书,附件-如专利产品图片或者照片,专利证书、获奖证书、专利应用证明等材料的扫描电子文档,以及其它证明专利技术水平高、专利保护效果好、专利实施经济社会好的证明材料的扫描电子文档。
3.推荐单位报送申报材料推荐函、汇总表纸件(见附件)、电子件各1份:各推荐单位建一个文件夹,内含全部报送内容,以“中国专利奖+市州(部门院士)名命名。
4.成都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园区、企业推荐(自荐)参评项目,按上述要求单独建文件夹,在申报材料汇总表备注栏分别标注:成都市推荐、示范城市推荐、示范园区推荐、示范企业自荐。未标注的为申报参评项目。
5.自荐参评项目需提供推荐单位或院士推荐函1份(纸件、电子件)。
6.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报送的专利产品实物或模型。
三、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纸质件请于2017年5月2日12:00前报送至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件至邮箱395307637@qq.com。
联系人:余松科
联系电话:(028)84616936
联系地址:学术交流中心B302
20170421省厅 关于做好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申报书及相关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