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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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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已开始受理申报。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委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请各相关学院和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申报质量。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4年3月1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3、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
4、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项目类别
1、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25-30万元;
2、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15-18万元;
3、青年项目,资助额度为:15-18万元;
    申请者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三、申报学科选择要求
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均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另行组织。
四、选题要求
请申请者仔细阅读申报公告和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详见附件),做好选题工作。
《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申报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
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五、时限规定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至少不能低于一年。
六、限项规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
2、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3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4、课题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七、申报时间安排
1、学校初次收集申报材料的日期为2013年1月18日上午11:30请申请者将纸质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各一式一份提交各学院,学院组织初评后,再由学院科研秘书汇总申报材料和初评排序结果表报送科技处,科技处统一聘请校外专家评审后返还申请者进行修改,返还时间另行通知。
2、学校最终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2月21日下午4:00前。请申请者将修改后的正式申报材料提交各学院,再由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将正式申报材料和各学院申报统计表报送科技处。正式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申请书、论证活页(各一式七份)及电子文档。纸质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均采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者要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文档内容一致。
特别提醒:
1、请申报人认真阅读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自查表,并逐条认真自查申报材料。
2、在申报材料中学校名称统一为“成都学院”。
 
联 系 人:夏敬标
    址:行政楼203 室
联系电话:84616523 
E-mail: cdukjc@126.com 
 
                                    科 技 处
                                20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