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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四川中小学教师师德研究中心 2017年度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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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四川中小学教师师德研究中心2017年度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已发布,现将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服务基础教育,突出应用性,提高中小学校师德建设的实效性,推动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

二、课题类别及资助

“师德研究中心”2017年度课题主要围绕师德建设基础理论、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师范生师德教育等问题进行研究。课题类别分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其中,重点课题每项资助0.4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0.2万元;自筹课题经费自理。

三、选题要求

申请者根据《课题指南》确定选题方向、研究内容,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对于《课题指南》未涉及的选题,只要符合课题立项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且选题内容确有研究价值的,申请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进行自选课题申报。

四、申报资格

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重点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课题负责人不具备以上职称条件但确有较强科研能力的,可由两名本学科正高级职称专家填写推荐意见后申报。重点课题鼓励团队申报。

课题申报者作为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师德研究中心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师德研究中心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师德研究中心课题的申请;已经获得“师德研究中心”立项的在研课题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师德研究中心课题。

五、研究期限

课题研究成果应有所创新。研究成果形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的,研究期限为12年;研究成果形式为专著的,研究期限为23年。课题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算。课题研究需要延期的,须经师德研究中心批准。

六、结题要求

申请重点课题结项,成果为论文的,课题负责人应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成果为专著的,课题负责人应独著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专著1部。申请一般、自筹课题结项,课题负责人应在省级学术刊物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未达到以上要求的,结项申请不予批准。

公开发表、出版相关研究成果,论文须注明“本研究得到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中小学教师师德研究中心课题(项目编号:XXXXXX-XXX)资助”,专著须注明“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中小学教师师德研究中心资助项目”。未加以注明的,不予结项。

结项受理时间及具体要求,请关注四川中小学教师师德研究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

七、注意事项

从申报通知附件下载申请书模板,按要求规范填写(其中,部分内容已由科研处统一填写,请勿改动)。

登录成都大学科研管理系统(http://202.115.86.233/business/login.jsp),将项目申报信息准确录入相应申报计划(完善基本信息,包括非必填项),将申请书终稿作为附件上传。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申报备案通过(审核状态为“学校通过”),方可提交纸质材料,否则,科研处不接收申报材料。

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420,请将纸档《申请书》(14份,A4打印);电子档《申请书》、项目申报统计表按时交至各科研秘书处汇总后报送科研处。

八、联系方式

人:刘老师

联系地址:学术交流中心C303

联系电话:84616523

电子信箱:3088366385@qq.com

附件下载:四川中小学教师师德研究中心2017年度课题申报附件

下载链接:http://pan.baidu.com/s/1pKXbSWN

科研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17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