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成大发﹝2015﹞54号)的文件要求,科研处开始受理2017年度校青年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学院和部门认真组织教师进行申报。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请者的年龄不超过40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研究方向应结合成都市主导产业,并充分发挥学院科技平台(团队)优势组织申报;
(三)项目研究时间为两年,若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延期结题;
(四)各学院(所)和部门需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申报内容严格把关,保证申报质量,特别是对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成员、项目是否具备相应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
二、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一)校青年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
(二)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的;
(三)已取得校基金立项的,原则上不再资助。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书填写
按照申报书模板规范填写内容,完善信息。
(二)科研管理系统备案
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http://202.115.86.233/business/login.jsp),选择对应申报计划,将项目申报信息录入备案,并上传申报书电子档(最终版)。
(三)申报材料提交
打印申报书(A4纸打印一式两份),提交学院科研秘书处汇总,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处项目科。
四、注意事项
学科方向严格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附件)准确填写所属一级学科,未参照要求填写将影响项目立项,后果自负。
资助经费标准为重点项目自科2万/项、社科1.2万/项;一般项目自科1.5万/项、社科1万/项。
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两份)、电子版统计表,不接受个人材料报送。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地址:学术交流中心C303
联系电话:84616523
电子信箱:3088366385@qq.com
附件下载:1.申报书
2.申报统计表
3.《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http://pan.baidu.com/s/1mi9ANZq
科研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