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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成都大学2016年校青年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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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成都大学2016年校青年基金项目经个人申报、专家评审、公示、学校批准,同意《一带一路背景下中韩文化差异研究》等50项校青年基金项目立项。资助经费标准为重点项目自科2万/项、社科1.2万/项;一般项目自科1.5万/项、社科1万/项。项目经费按项目研究年度(2016年和2017年)分两次拨付,每个年度各拨付50%。

集中办理时间:2015年4月26日-4月29日

请立项的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成都大学2016年校青年基金项目任务要求》 (详见附件3),按照各类项目的任务要求填写项目任务书,同时填写2016年度经费预算书,于2016年4月29日前将项目任务书和经费预算书电子文档报送科研处,经科研处审核后签订项目任务协议,予以立项,逾期视为放弃

为了方便附属医院和川抗所的立项项目负责人办理立项手续,请这两个部门的项目负责人先将项目任务书和2016年度经费预算书的电子文档报送所属部门的科研管理人员初审后统一报送科研处,再经科研处审核后签订项目任务协议,予以立项。

联 系 人:马海燕

地   址:学术交流中心C303

联系电话:84616523

E-mail:cdukjc@126.com

附件:

1、成都大学2016年校青年基金项目(自科类)立项名单

2、成都大学2016年校青年基金项目(社科类)立项名单

3、成都大学2016年校青年基金项目任务要求

4、成都大学2016年校青年基金项目任务书

5、成都大学2016年校青年基金项目经费预算书

科研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