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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成都大学2016年度校青年基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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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根据《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成大发﹝2015﹞54号)的文件要求,科研处开始受理2016年度校青年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学院和部门认真组织教师进行申报。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请者的年龄不超过40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研究方向应结合成都市主导产业,并充分发挥学院科技平台(团队)优势组织申报;

二、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校青年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

2、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的;

3、已取得校基金立项的,原则上不再资助。

三、校青年基金项目的研究时间为两年。若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延期结题。

四、各学院(所)和部门需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申报内容严格把关,保证申报质量,特别是对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成员、项目是否具备相应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

五、申报程序

本年度校青年基金项目以申请者所在学院(部门)为单位进行申报,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学院(所)申报

学院(所)由科研秘书负责申报汇总后,统一将审查合格的纸质申报书(一式2份)、申报汇总表及电子文档报送科研处。

2、部门申报

部门由指定的专人负责申报汇总后,统一将审查合格的纸质申报书(一式2份)、申报汇总表及电子文档报送科研处。

六、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邱老师

地 址:学术交流中心C区303

联系电话:84616523

E-mailqiulu@cdu.edu.cn

附件:成都大学2016年度校青年基金项目申报材料

 

科研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