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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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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川发改高技〔2013〕524号)、《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川发改高技〔2013〕581号)、成都市发改委《关于请做好2015年第2批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申报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为做好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建设的四川省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应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领域,申报单位应具备《四川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明确的基本条件(见附件1)。

二、拟申报单位请于12月23日下午15:00前准备以下申报材料:

1.《四川省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项目摘要》(4000字以内,请按照附件2提纲编制),一式三份。

2.《四川省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项目申请报告》一式三份。

3.申报答辩PPT,10-15分钟

以上材料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邮箱。

    三、学校对项目摘要进行初步审查后,将按程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择优上报。

 

附件:1.四川省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申报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四川省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项目摘要编制提纲

 

联系人:侯盛炜

联系邮箱:80733816@qq.com

联系地址:第二办公区C306  

 

                          科研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