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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四川应用心理学研究中心2015年度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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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应用心理学研究中心2015年度课题已开始受理申报,请各相关学院及部门结合课题指南组织申报。现将课题申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及申报要求

本次项目设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自筹项目三类,有较好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优先考虑立项。

1.重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资助项目12项,资助额度12万元/项;项目要求在2-3年内完成。结题成果要求1SCI/SSCI论文,或2篇心理学报/中华医学系列论文,也可以是其他英文论文,或联合申报省级三等奖以上的科技奖励。

2.面上项目。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其中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需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资助项目815项,资助额度0.40.8万元/项;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结题成果为1篇以上的心理学报/中华医学系列论文。

3.自筹项目。申请者原则上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者申报需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资助项目35项,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结题成果可以是论文、专著或研究报告。

注:以上项目结题成果发表时须注明“成都医学院四川应用心理学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字样。

二、申报要求

1、申请者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第一主研最多只能同时参加本中心两个项目的申请。

3、承担四川应用心理学研究中心课题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本年度申报项目负责人。

4、为避免重复立项,已获得四川省社科联和省教育厅立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相同的项目申报四川应用心理学研究中心项目。

5、批准立项的研究项目,一般应在2年内完成,其中,重点项目23年内完成。批准立项的项目,必须与中心签订项目责任书。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316。请申请者先将申报材料报送各学院科研秘书,再由科研秘书初审汇总后统一将申报材料和各学院申报统计表报送科技处。

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一式6份及电子文档。纸质申请书和论证活页采用A4纸印制,于左侧装订成册,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

联系人:夏敬标

  址:行政楼201

联系电话:84616523

E-mailcdukjc@126.com

附件:四川应用心理学研究中心2015年度课题申报材料

科技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1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