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请各申报学院认真组织教师积极申报。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1、项目申请接收
201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
2、申请书撰写方式
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具体注册方式:详见科技处网站《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注册的通知》
3、申请者事项
(1)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者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3)申请者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者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书中的预计研究年限一律填写2016年1月— 201﹡年12月。
二、申报要求
1、形式自查
(1)申请者必须为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请各申报学院严格审核。
(2)为了避免超项和重复申报(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请申请者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进行必要的“项目检索”,以核实项目组成员在研基金项目数,同时凝练本次申报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
(3)如有校外参研人员,必须加盖该单位的公章。一般情况下,一个项目的合作单位不超过两个。
(4)确保纸质申请书和电子文档的电子版本号一致。
2、相关限制要求
(1)2014年已获得科学基金资助(不包括一年期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2015年度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2)2013、2014年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者,2015年度暂停面上项目申请一次。
(3)申报青年基金项目年龄限制(男性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
(1)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者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者,不得作为申请者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申请者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者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
5、具体的限项申请规定详见附件。
三、申报时间
学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9日。请申请者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提交学院,再由各学院科研秘书审核汇总后统一将申报材料和申报统计表报送科技处。
申报材料包括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
说明:1、鉴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为了避免网络拥堵,请申请者尽量提前完成撰写和提交。
2、提交申请书前,请申请者务必按照《形式审查表》(见附件)逐项检查。
联 系 人:夏敬标
地 址:行政楼201 室
联系电话:84616523
E-mail: cdukjc@126.com
附件: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材料
科技处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