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按照《成都大学科技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科技处开始受理2012年度校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学院(部门)认真组织教师进行申报。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本年度校基金项目优先资助年龄不超过40岁(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
2、课题研究方向最好结合成都市主导产业,并充分发挥学院科研平台(团队)优势组织申报。
二、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校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
2、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的。
三、结题时间一般为1~2年。
四、各学院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申报内容严格把关,保证申报质量,特别是对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成员、项目是否具备相应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
五、申报方式
本年度校基金项目以申报者所在学院(部门)为单位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方法如下:
1、学院申报
各学院由科研秘书负责汇总后,统一将审查合格的纸质申报书(一式4份)、申报汇总表及电子文档报送科技处。
2、部门申报
各部门由指定专人负责汇总后,统一将审查合格的纸质申报书(一式4份)、申报汇总表及电子文档报送科技处。
六、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3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夏敬标
地 址:行政楼203 室
联系电话:84616523
E-mail: cdkjc@126.com
科 技 处
201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