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2014年已近年末,为了做好本年度学校科研统计工作,根据《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科技工作量管理办法》成院发【2013】26号文件和《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科技成果登记及科技档案归档实施细则》成院发【2013】28号文件要求,请学院(部门)对本单位老师9—10月科研成果进行原件初审和统一归档工作。具体如下:
1、各学院(部门)老师将2014年9—10月的科研成果录入项目成果申报系统;
2、各学院(部门)科研秘书对本单位老师的成果原件及网上项目成果申报系统数据进行初审后,将导出的科技成果数据统计表(一式两份)和科研成果原件送档案馆统一归档;
3、各学院(部门)科研秘书将加盖档案馆科技成果归档鲜章的科技成果数据统计表和成果复印件于11月14日下午15点前报科技处203室任蓉老师,联系电话:84616360。
科技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