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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科技成果转化(许可、转让)现金奖励公示表 转奖﹝2026﹞5号

发布日期:2026-09-30 浏览量: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103号)、《成都大学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修订)》(成大发〔2025〕18号)的相关规定,现对如下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分配方案进行公示。


成果名称

一种生产1α,25(OH)2VD3的培养基及方法

成果类型

中国发明专利

知识产权号

ZL   2019 1 0244018.9

转化方式

转让

合同签署日

2026年7月31 日

技术合同登记编号

2026510101002135

合同收入额

300000元

合同约定分几期到账

1期

实际到账额

300000元

到账日期:2026年8月10日

属于第几期

1期

直接成本

(元)

专家咨询费(元)

0

单位(开发票)缴税(元)

0(技术合同免税)

评估费(元)

0

其他(须具体载明)

0

净收益(元)

300000

奖励研发团队金额(元)

285000

受让单位

太原市威尔潞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

曾志刚

工号:999069

联系电话

13678114987

所在二级单位

药学院

团队成员贡献与奖励比例

姓 名

岗位职务

身份证号

(后四位不公示)

内部

百分比

奖励金额/元

曾志刚

教师

36252519740512××××

100%

285000





















本次奖励拟发放时间安排

2026年12月(第1笔,95000元)

2027年5月 (第2笔,95000元)

2028年5月 (第3笔,95000元)

公示媒体

成都大学科技处网站

公示日期

2026年9月30日~2026年10月26日

公示后的决定意见

在公示无异议情况下,此公示即成为公示后决定意见

备注说明:(1)受让单位非一次性向我校提供款项的,非税收类直接成本和首次税收成本(开发票纳税),在第一次到账时作为直接成本扣除;对研发团队的奖励,按实际到款期数按期进行公示。

(2)无论获奖成员个人要求一年或分年取得奖励,均按上述公示形成的成员获奖比例对应的金额执行奖励并依法纳税。

(3)公示受理机构:成都大学科技处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28-84616173

















一审:谢贞建

二审:邱露

三审:孔清泉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

电话:028-84616607

电子邮箱:cdkyc@cdu.edu.cn 邮编:61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