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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成都大学科研经费自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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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根据成都市委第四次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及成都大学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相关精神,现组织开展成都大学科研项目经费自查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自查2016年以来立项的各级各类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填写《成都大学科研经费自查情况表》,并对自查报告内容负责。

请项目负责人填写自查情况表并签字后将电子档扫描件发科研秘书老师汇总后于2020年7月10日(本周五)前报送科研处项目科。

附件:成都大学科研经费自查表.docx


科技处、社科处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