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科类科研实验室: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323号),为加强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责任担当,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现组织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 请各自科类科研实验室(附件4)结合《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附件2)对实验室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对于危险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进行重点检查。
2. 各科研实验室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有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并按期复核。
3. 各科研实验室根据自查自纠情况,编制《成都大学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3),并由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于7月10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档报送至科研处C306,电子档发送至邮箱:639155426@qq.com。
联系人:杨琳 侯盛炜
联系电话:84616357
联系地址:学术交流中心(第二办公区)C306
附件:1.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
3. 成都大学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4. 自科类科研实验室一览表
附件.rar
科技处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