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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清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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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的结题验收管理,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科研项目结题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将教育厅科研项目集中清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81231日前批准立项的教育厅科研项目(学校配套资助的自然科学类项目)。

二、结题要求

按《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程序和要求申请结题,提交《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表》(以下简称《结题表》)及有关支撑材料。

三、材料报送

结题报送材料包括:《结题表》2份、经费使用报告1份(自拟,盖财务专用章)、项目研究总结报告(自拟)1份、项目研究成果1套。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430。请项目负责人按时将相关材料交各学院科研秘书处汇总后报送科技处项目科。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028-84616523

联系地址:学术交流中心C303

电子邮箱:3088366385@qq.com

附件: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表.doc


科技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2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