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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申报补助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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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鼓励我校科研人员积极申报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现对2021年我校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补助,费用从科技处科研奖励申报工作专项经费中支出,可报销范围为:查新、评估、成果评价费。请成果负责人于2021年9月30日前凭发票报销,过期或该项经费列支完后均不再给予此项补助。如有符合要求的其它省市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目,可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审核无误后按相同标准发放补助。

  

  联系人:侯老师

  电话:84616357

  地址:第二办公区C301


  附件:1. 2021年我校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名单

     2. 申报补助发放标准



科技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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