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我校自查工作事项如下:
一、自查范围
2021年以来人类遗传资源相关活动的情况。包括:
(一)依照法规开展工作情况。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政策文件情况。
(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国际合作、出境、对外提供等活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情况,人类遗传资源材料提供者知情同意的落实情况。
(三)获批项目的实施情况。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出境情况、国际合作知识产权分享与安排情况、剩余样本处置情况。
(四)是否存在应报未报或超出审批范围开展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活动的情况。
二、填报要求
各有关学院自查2021年以来人类遗传资源相关活动的情况(详见附件1,参照提纲填写自查报告)。请务必参照报告样式规范填写,保证填报数据的真实性。
尚未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利用等相关活动的自科学院须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政策文件,并填写自查报告。
三、材料报送
请各自科学院收集有关信息,填写自查报告,并将学院签章后的自查报告于5月23日12:00前报送科技处项目科,电子版发送到邮箱(3088366385@qq.com)。
附件:自查报告
科技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