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关于申报2022 年度教育部“春晖计划” 合作科研项目的通知

浏览人次:

各学院、部门:

2022年度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主要资助对象为高校教师或科研人员与在国外高校或研究机构等长期从事研究工作的中国留学人员共同申报的合作科研课题。

二、资助形式

资助形式为提供一次性合作科研项目经费,资助标准1万元,由个人承诺自筹经费不少于4万元(填写自筹经费承诺书,项目申请人签字后交科技处备案)。项目执行期为2年。

三、申请条件

1.国内申请者应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

2.国外合作者应为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助理教授(或相当于)以上职称的中国留学人员。

3.国内高校同一名申请者每年度限报1项,在完成上个项目并通过结项验收后,方可再次申请项目;国外合作者每年最多可获批1个项目。

4.合作双方需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协议须由双方合作者签字并在中方合作者处加盖学校公章。协议中应包括“合作双方信息、签订日期、合作内容及目标、研究方式、合作形式、合作双方权利及义务、经费管理、知识产权归属、预期成果、协议有效期和变更终止、争议解决及其他”等内容。

5.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正在执行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或项目执行期结束但未获结项确认的。

(2)所主持的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自2019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的。

(3)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各类基金资助且已结题或结项的。

(4)连续两次申报未获立项资助且项目内容及执行计划未发生重大改变的。

四、申报程序

请项目申请人填写《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启动经费申请书》(附件4),并签订合作协议。携附合作协议的申请书完整纸质版到科技处审核盖章后,科技处工作人员为其授权项目申报账号,项目申请人登录项目申报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

注意:任何未尽事宜请参详申报通知(附件1)。

五、申报时间安排

校内网络申报受理时间截止至2022年9月21日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

六、注意事项

1.项目国外合作者信息除填报合作科研项目申报系统外不上网,不主动公开。

2.注意申请材料规范性,包括:国内申请者及国外合作者资格是否符合申报要求;申请事项是否填写完整;上传的合作协议电子版是否符合基本规范并有申请者签名及高校公章等内容。

3.合同协议审核请联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4.打印附合同的完整版申请书,经科技处审核后到校办盖申报单位公章。申请书盖章手续材料:①OA系统线上发起印章申请;②打印审批表并签章(非合同类材料配套备案审批表1份)。

5.经系统申报完成后,申请人将申请书PDF文档备案至成都大学科技管理系统(https://kjgl.cdu.edu.cn/#/sbjh)相应的申报计划。科研工作量以备案作为依据,由各学院科研秘书账号统计。

七、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刘老师(028-84616316)

联系地址:学术交流中心B109

科技处联系人:刘老师、李老师(028-84616523)

联系地址:学术交流中心C303

电子邮箱:3088366385@qq.com;793851511@qq.com


附件:1.关于启动2022年度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成都大学科研备案(自然科学类)审批表

    3.自筹经费承诺书

    4.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启动经费申请书


科技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