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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九届成都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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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实现我校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的更大突破,学校决定举办第九届成都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赛对象

全日制在校生与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

二、 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以项目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3-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项目负责人(负责报名参赛)和第一指导教师确定后比赛后期不可更改。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

(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831日及以后出生)。

(五)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每位参赛人员最多只能担任一个项目的负责人,但可以作为项目成员参加其他项目。

(六)本通知相关信息均参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22号,附件1),《第八届“互联网+”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附件2),待上级部门发布第九届互联网+”大赛正式通知后,学校将根据新赛制做调整。

三、 赛道参赛类型和组别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项目分为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根据所处创业阶段,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均内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设置参赛项目类型。

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参赛项目类型

1)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2)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3)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4)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2.参赛项目组别

1)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本科生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31日及以后注册)。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本科生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31日前注册)。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4)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项目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5)研究生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31日及以后注册)。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6)研究生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31日前注册)。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三)产业命题赛道

1.本赛道针对企业开放创新需求,面向产业代表性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以及入选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大型企业征集命题。

2.企业命题应聚焦国家十四五规划战略新兴产业方向,倡导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围绕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对应的产业和行业领域,基于企业发展真实需求进行申报。

3.命题须健康合法,弘扬正能量,知识产权清晰,无任何不良信息,无侵权违法等行为。

具体命题另行通知。

四、赛程安排

(一)报赛阶段(即日起至20235月)

所有参赛项目负责人须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以下简称平台),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按照流程与要求完成报名工作,每位参赛人员最多只能担任一个项目的负责人,但可以作为项目成员参加其他项目。平台开放时间一般在41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学院应积极动员、充分挖掘,原则上参赛报名数应达到一定数量,具体指标另行通知。

(二)校赛阶段

1.院级资格初审(2023331日至202349

各学院对本学院报名参赛项目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参赛项目资料完整、真实,杜绝造假充数。

2.参赛资料提交2023410日至2023418

所有参赛团队须准备项目计划书和汇报PPT5-8分钟,内容符合各组别评审规则,文字简练,逻辑清晰,主题突出,大小不超过20MB),项目计划书模板请参考附3,并由项目负责人在平台上完成项目报名及参赛资料上传。学院填报《第九届成都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初赛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4)。

3.网络初评(2023419日至2023428

校将邀请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网络评审,学校将以各学院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的报名数为依据(按项目负责人所属学院统计),按照比例和成绩遴选出优秀项目进入复赛暨训练营。

4.复赛暨训练营(202354日至2023515

学校将邀请专家对进入复赛暨训练营的参赛项目进行现场答辩评审,根据复赛答辩综合成绩确定入围校赛排位赛暨十强争霸赛项目

5.排位赛暨十强争霸赛(20235月中旬至6

学校将根据省赛、国赛要求选拔优秀项目团队进入训练营集中培训。

6.省赛冲刺训练营(20236月至8

(三)省级复、决赛(20237月至20238月)

按照上级部门分配的限额择优遴选项目推荐参加四川省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比赛具体时间以四川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四)国家级复、决赛20239-10月)

省赛组委会将组织本届省级金奖项目和往届国家级铜奖、省级金奖项目开展国赛资格争夺赛,遴选优秀项目参加国赛。具体比赛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五、奖励设置

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分为校赛、省赛、国赛三级赛制。

1.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项目团队,根据学校奖励办法给予相关奖励,学生可申请人才培养中对应模块的学分。

2.获省级金、银奖项目的指导教师(排序第一),可牵头申报省级教改项目(以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为主要内容),申报名额单列,不占学校分配名额,同时该获奖项目亦可作为教改结题的重要成果;获国家级金、银奖项目的指导教师(排序第一),可牵头申报省级教改重点项目。具体要求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六、其他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在深度挖掘和培育参赛项目的基础上扩大参与面,指定专人负责项目挖掘、遴选、培育、组织管理等事宜,并填写《第九届成都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负责领导及联系人信息表》(附件5)。

七、材料提交

各学院需提交以下材料:

1.《第九届成都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初赛项目汇总表》

2.《第九届成都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负责领导及联系人信息表》

3.参赛项目资料汇总(学院所有推荐项目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格式:XX学院2023互联网+”推荐项目;每个项目文件夹命名格式:XX学院+项目名称)

1)参赛项目计划书(必交)

25-8分钟的汇报PPT(必交)

31分钟项目视频资料(自选)


请各学院于2023418前将以上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sjk@cdu.edu.cn。压缩包命名格式:XX学院2023互联网+”大赛材料。如有涉密项目请单独联系报送,不发送邮箱。以上材料1、材料2需经分管院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将纸质版交至教务处实践科。

八、联系方式

请学院负责本届互联网+”大赛的老师(一个学院一位)加入QQ群(群名称:成大第九届互联网+”大赛工作交流群,群号:491973779)。

教务处联系人:刘老师,028-84616053

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李老师,028-84622011

研究生处联系人:余老师,028-84616602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3.项目计划书模板

4.第九届成都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初赛推荐项目汇总表

5.第九届成都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负责领导及联系人信息表

6.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争夺赛视频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研究生处、科技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社科处、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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