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科学院:
为加强学校科研诚信建设,提升全校科研工作者科学道德精神,进一步明确学术规范标准,坚决抵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过程中“请托、打招呼”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氛围和公平公正的评审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科研诚信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1. 通过科研诚信教育活动的开展,营造和谐健康的科研氛围,防范和杜绝科研工作中存在的学术不端、作风不实等违背科研诚信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2. 使广大师生了解、熟悉国家和学校有关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方面的纪律要求和政策导向,进一步严明学术纪律,规范学术行为,坚守诚信底线。
二、活动形式
鼓励各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辅导、交流、研讨等活动。充分利用线上线下资源,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观看学术道德、科研诚信教育相关视频,通过QQ群、微信群等新媒体分享有关政策、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激发学习兴趣,丰富学习内容,提升学习效果。
学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
(1)《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国科发监〔2020〕360号)
(2)《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
(3)《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
(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科研失信记录实施细则(试行)》(川科监〔2020〕2号)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国科金发诚〔2022〕53号)
(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视频动画:坚决抵制“请托、打招呼”行为
三、活动要求
1.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的开展,在活动开展期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集中座谈、讲座或宣传活动。
2. 充分利用线上资源,发挥科研人员的自我教育和引导作用,强化广大师生的学术道德自律意识。
3. 6月30日前,各自科学院将本单位的学习情况(附报道、照片)通过OA报科技处。
科技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