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成都市科技创新平台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成都市科技创新平台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20年前(含)认定授牌的267家市级科技创新平台,涉及我校的创新平台见附件1-3中标黄部分。
二、评估程序
评价工作包括填报评估报告、形式审查、会议评审、现场核查四个程序。各平台按照通知要求填写《评估报告书》(模板详见附件4-6)并附相关材料,经推荐单位审核后报送市科技局。因平台依托单位改制、破产、倒闭等原因造成无法参加评估的,由推荐单位核实情况后出具意见报市科技局备案。
三、具体要求
(1)各科技创新平台应高度重视此次评价工作,各科技创新平台所在学院应落实主体责任,对评估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严把质量关,确保科技创新平台顺利通过评价,不容有失。
(2)各科技创新平台应全面梳理《评估报告书》中各项指标,加强顶层设计,认真完成评价工作,撰写评价报告期间,及时梳理和准备相关附件,盖章事宜请自行办理。
(3)各科技创新平台应于2023年9月28日前完成评价报告的撰写和相关附件材料的准备工作,电子档通过OA报送至科技处平台科宋雨处。
(4)最后报送成都市科技局的相关材料需要报送一份至科技处备份,需各科技创新平台负责人、学院负责人签字,盖学院公章。
(5)非牵头单位的科技创新平台应督促牵头单位完成评价工作,不得影响学校声誉和后续工作的开展。
(6)其他要求见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盛炜 宋雨
联系电话:84616357 15281059953
附件:
1.参加评估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
2.参加评估的市级产学研联合实验室名单
3.参加评估的市级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名单
4.成都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报告书
5.成都市产学研联合实验室评估报告书
6.成都市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评估报告书
7.《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成都市科技创新平台评估工作的通知》http://cdst.chengdu.gov.cn/cdkxjsj/c108728/2023-09/07/content_950550aea6864511a7234b88b48dc8a1.shtml
科技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2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