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科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术成果的建设与管理,提高我校学术研究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的快速发展,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要求,请各学院在科技管理系统中录入科研成果。相关事项如下:
1、请各学院老师将2024年4月-10月的科研论文、著作按照学术论文题目、发表时间(具体到日期)、论文类型、收录类别(中文期刊、SCI等)、刊物级别(按照中科院2023年期刊分区表(升级版)填写)、影响因子(按发表论文当年期刊影响因子填写)、教育部统计归属、发表期刊(期刊全名,请勿填写缩写)、所属单位、一级学科、作者信息等分别录入科技管理系统并上传附件(论文:全文;著作:封面、版权页、内容简介、目录、封底)。
注意:
(1)特聘类教师需填写论文是否用于任务考核;
(2)作者信息需填写论文所有作者信息,若为共同作者需协商录入,由一位作者在科研系统中录入一次,避免重复录入。
2、相关成果统计涉及科研业绩奖励,请科研人员于2024年11月13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并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初审提交至科技处,逾期未填报的将不计入统计范畴。
如有疑问,请咨询028-84616217。
科技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