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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三季度科研成果审核统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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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科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术成果的建设与管理,提高我校学术研究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的快速发展,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各学院在科技管理系统中录入科研成果关事项如下:

1请各学院老师将20244-10月的科研论文、著作按照学术论文题目、发表时间(具体到日期)、论文类型、收录类别(中文期刊、SCI等)、刊物级别(按照中科院2023年期刊分区表(升级版)填写)、影响因子(按发表论文当年期刊影响因子填写)、教育部统计归属、发表期刊(期刊全名,请勿填写缩写)、所属单位、一级学科、作者信息分别录入科技管理系统并上传附件(论文:全文;著作:封面、版权页、内容简介、目录、封底)。

注意:

1)特聘类教师需填写论文是否用于任务考核;

2)作者信息需填写论文所有作者信息,若为共同作者需协商录入,由一位作者在科研系统中录入一次,避免重复录入。

2相关成果统计涉及科研业绩奖励,请科研人员于20241113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并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241120日前完成初审提交至科技处,逾期未填报的将不计入统计范畴。

如有疑问,请咨询028-84616217

科技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24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