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
根据上级科研经费管理有关精神,为推动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调动广大科研人员积极性,在加强规范科研经费管理的基础上,松绑科研绩效发放时间限制,自2026年6月起,学校在总绩效额度范围内,对自然科学科研项目绩效津贴实行每月线上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条件
1. 项目经费已到账,经费预算财务已审核通过。
2. 项目正常实施,项目负责人可根据科研进展为通过学校年度绩效考评的项目成员(须已在科研管理系统立项板块完善相关成员的登记备案)申报绩效。
3.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结余资金要求,执行期最后一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可申请绩效余额全额发放(须附任务书封面,命名“国自然+项目财务编号+项目负责人”);已办理校内结题备案手续的项目可申请绩效余额全额发放(须附《成都大学科研项目结题备案表》扫描件,命名“结题+项目财务编号+项目负责人”);其它未结题项目发放不超过绩效余额的80%。
二、申请发放程序
1. 依据批复金额,查询核对可发放绩效数额(项目负责人可通过“财务处经费查询”查询项目绩效余额)。
2. 登录财务综合服务系统,填写并提交绩效发放表(操作流程见附件《成都大学自科项目绩效津贴线上申报审批操作指南》)。注意:①“备注”栏须注明项目当前绩效余额(示例,绩效余额:XXXX.XX元);②若申请全额发放绩效,须在附件中上传相应支撑材料,填写不规范将被驳回。
3. 每月申报截止15日,逾期次月申报,不再另行通知。请项目负责人及时申报,各学院(所)每月15日10:00前完成审核。申报材料经科技处、财务处审核后统一发放当月科研绩效。
联系人:姚老师 电话:028-84616832
邮箱:448434426@qq.com
附件:《成都大学自科项目绩效津贴线上申报审批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