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科技厅(省外专局)印发了《关于发布2027年度“四川海聚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通知内容请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61.89.120/)“文档下载”—“指南查看”中查看。我校申报程序如下:
一、身份获取
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61.89.120/),根据《申报须知》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附件中,身份证必传,职称证、学历学位证书传其一,基本资料的职称须与附件证明一致,按研究和教学系列分类选),待学校、科技厅先后审核通过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填写申报书
申请人根据系统申报通知的要求,在线填写、提交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签字、盖章页、联合申报协议或指南要求的其他材料须扫描后上传,推荐单位(我校推荐单位科技局暂不盖章),后续关注系统审核状态:
(一)承担单位(学校)审核上报前,申请人可自行撤回修改。
(二)被驳回的项目,参照审核意见(点击项目名称左侧的“+”号,从“操作记录”查看),及时修改后重新提交。
(三)承担单位(学校)审核上报后,项目呈“待推荐单位审核”状态(科技局会陆续审核)。
三、申报材料签章
系统导出“打印审批意见、承诺附件”,从OA办公系统申请签章,等线上审核流程通过即可前往印章室用印。
四、重要提示
(一)“海聚计划”项目不纳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限项管理。
(二)申报书“项目绩效目标”“经费预算”不得低于通知中“项目类别和经费支持”提出的要求。
(三)立项资助经费开支范围包括:专家交通费、专家工薪、专家咨询费(讲课费)、专家补贴、专家住宿费、人才引进服务费、翻译费和其他费用等。
(四)本批次项目申报在科技厅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16日18:00。截止时间以科技处通知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项目将不再受理。逾期提交的,在审核环节因材料不合规被退件、修改时间不足等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028-84616523,QQ3088366385)
科技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