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关于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浏览人次:

各学院、部门:

为做好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和2020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等工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有关通告(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9541.htm)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事项

1. 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只需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撰写、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

2. 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1年,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继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基础上,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两个类型项目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 新注册人员信息(注册过的勿重复报送,建议不用sinayahoo、网易等邮箱,可能排斥登陆邮件)由各学院科研秘书收集,填入附件《添加人员Excel模板》后发予科技处于固定时间(181522日)注册,注册人需及时查看邮件,登陆系统,完善信息。

4. 申请人在线撰写、修改申请书时间为115-312日;学校审核时间为31-310日;313日,科技处向基金委报送申请项目清单

二、结题与进展报告事项

1.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建议双面打印、装订),向科技处报送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2报送截止时间为22417

2. 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3. 对于结题时资金结余50%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做出情况说明,经依托单位审批同意后与项目决算表一并提交。对无充分理由导致结余资金过多的项目不予结题。

4. 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112日前提交。

三、注意事项

1. 2021年申请代码进行全面调整,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

2. 申请书简历模板从系统导出最新版本填写(勿用旧版)。

3. 涉及伦理审查证明的项目申请人从附件下载审查申请表意见表,根据研究内容填写具体信息,到科技处提交申请,盖章。

4. 待指南公布后,科技处将根据指南最新要求整理形式审查重要注意事项再挂网通知,请注意查看。

四、联系方式:

人:刘老师 邱老师

联系地址:学术交流中心C303

联系电话:84616523

电子信箱:3088366385@qq.com

附件下载:联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协议书模板.doc

                       成都大学动物实验伦理审查申请表.doc

                       成都大学动物实验伦理审查意见表.doc

                       添加人员Excel模板2021-01-06.xls

                       2021年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形式自查表.doc非常重要

科技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