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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成都大学科研平台(自然科学类)2022年年度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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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科科研平台: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平台的建设与管理,提高平台运行经费使用效率,促进平台的良好建设与发展,根据《成都大学科研平台(自然科学类)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修订)(成大发〔202146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成都大学科研平台(自然科学类)2022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学校予以经费支持的省厅级及以上自科平台(详见附件12022年度新获批的平台暂不参加此次考核。

二、考核时间范围

202211日至20221231

三、考核方式与内容

1. 学校主要从各平台的研究水平与贡献、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合作与交流、日常运行与管理、经费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附件2-4

2. 各平台需填写2022年自科平台工作总结报告》(附件2、《成都大学自科科研平台2022年年考核自评表》(附件3或附件4),并按要求提供支撑材料,于20233241200将签章的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处C301,电子档及支撑材料分别以平台名称+2022年年度考核方式命名同期发送至邮箱:1010256014@qq.com其中电子档《自评表》需平台负责人签字(不得使用签名章)学院或平台公章后扫描1PDF文件支撑材料全部扫描1PDF文件

3. 学校对各平台报送的考核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PPT汇报时间:8分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该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学校划拨平台运行经费的主要依据。

4. 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平台,按照考核反馈意见进行整改;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暂停划拨次年平台运行经费。平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会被评估为不合格

1未按时按要求报送考核材料;

2有重大弄虚作假、伪报、瞒报等行为;

3其它有关情况,造成严重后果。

、其他说明

依托相同学科、实验和人员条件建设的多个不同层次或类别的平台,依据就高原则,仅考核其中一个平台。


附件: 1.自科科研平台拟考核名单

                2. 2022年自科平台工作总结报告(模板)

3. 成都大学自科科研平台2022年年度考核自评表-省部级

4. 成都大学自科科研平台2022年年度考核自评表-省厅级

        


科技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23313